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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州市档案馆

来源:德州市档案馆      发布时间:2022-03-17

德州市档案馆机构职能


(一)贯彻落实中央、省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、法规、方针、政策,对市级党政机关、群众团体、企事业单位及县(市、区)的档案工作提供服务。

(二)集中统一管理全市重要档案资料,负责接收、征集、整理、保管市委、市政府及市直党政部门、群众团体、企事业单位的档案资料;负责重要档案资料的修复。

(三)开展档案查阅服务利用工作,为党和政府及社会各方面提供档案信息利用服务;开发档案信息资源,做好档案的编辑研究工作。

(四)开展档案宣传和档案文化建设,举办档案陈列展览,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,建设党员党性教育、社会宣传教育基地,满足社会档案文化需求。

(五)做好档案信息技术和科技研究工作,开展电子档案、文件的服务工作;运用现代科学技术解决档案的保护、存贮、复制和检索等问题;做好市级档案馆网站平台建设及办公自动化系统维护等工作。

(六)指导县(市、区)档案馆工作。

(七)完成市委、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
 

德州市档案馆内设机构


一、办公室(党建工作科)

承担文秘、会务、机要、保密、档案、信访、接待、老干部、安全保卫等日常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;负责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;负责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。

二、档案业务科

为党和国家档案工作方针、政策提供咨询服务;配合拟定全市档案工作规范性文件;为全市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农业农村、经济科技等领域档案工作提供服务;负责档案接收进馆前的业务指导和服务工作;负责市直部门单位档案人员归档文件整理培训工作;做好本馆档案统计等工作。

三、管理利用科

负责有重要价值档案资料的征集、整理和和修复工作;负责档案的移交进馆工作;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保管、整理、统计、查阅利用,协助做好档案史料的展览、编写、出版工作;负责大型图书资料购置的编报和整理存档工作;负责档案的开放鉴定、销毁工作;负责各类检索工具的编制和编写《馆藏全宗指南》、档案查阅利用事例汇编等工作;负责本馆档案库房的安全管理和卫生等工作;参与爱国主义教育基地、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管理、接待及安全等工作。

四、宣传教育科

负责档案法规宣传工作;配合做好全市档案管理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;负责档案宣传、意识形态方面工作,负责对外信息发布审核工作;负责编辑研究出版档案史料、编辑本馆工作大事记等工作,组织开展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,做好档案学会相关工作;做好承办或联合举办各类档案专题展览或录制史料影像片等工作;参与有关年鉴、史志的编修工作;负责全市档案报刊的征订工作。

五、信息技术科

负责馆内档案信息化标准的贯彻执行工作;负责本馆档案管理系统(网络)、设备、机房、门户网站的管理维护工作;负责本馆档案的数字化、仿真复制、修复工作和数字档案馆建设;负责馆藏目录数据库、全文数据库和多媒体数据库建设工作;负责馆藏电子档案数据的审核、管理和异地、异质备份工作;负责组织档案科学技术研究及档案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。

德州市档案馆概况


德州市档案馆(代号:437160)是集中保管市级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档案资料的国家综合档案馆,是市委、市政府公开信息查阅中心。现为国家一级档案馆,市委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,主要负责全市重要档案资料接收、征集、整理、保管、查阅、修复,做好档案信息利用服务等工作。

档案馆历史沿革

1961年10月建立德州专区档案处,1963年2月建立德州专区档案局,1966年5月至1972年8月,由于“文化大革命”的影响,业务工作基本停止,但由于多数工作人员忠于职守,馆藏档案未受损失。1972年8月至1979年10月,先后由地革委办公室档案组与地革委档案馆代管档案局的工作。1979年11月29日,恢复地区档案局。1983年11月成立地区档案处,1985年9月,撤销地区档案处,恢复地区档案局。地区档案局与地区档案馆合署办公,编制20人,内设办公室、业务指导科、档案管理科和文献编纂科。

1995年地改市,德州地区档案局(馆)随之改为德州市档案局(馆)。

1996年12月,根据中共德州市委、德州市人民政府《德州市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》,市档案局、档案馆由局、馆合一改为以馆为主体,组建档案馆,为市委办公室领导的正县级事业单位。加挂市档案局的牌子,授权行使有关行政管理职能。

2003年11月,根据中共德州市委《关于中共德州市委机构改革的意见》(德发〔2001〕3号),设立德州市档案馆,挂德州市档案局牌子,授权行使有关行政管理职能,正县级规格不变,由市委办公室领导。

2018年12月,根据《中共德州市委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德州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》(德发〔2018〕38号),实行局馆分设,档案行政管理职能划归德州市委办公室(加挂市档案局牌子)。德州市档案馆为市委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。

2020年12月,根据《德州市关于深化市级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》(德办发〔2020〕11号),保留设置德州市档案馆,为市委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,主要负责全市重要档案资料接收、征集、整理、保管、查阅、修复,做好档案信息利用服务等工作。

德州市档案馆现内设办公室(党建工作科)、档案业务科、管理利用科、宣传教育科、信息技术科5个科室,配备人员编制25人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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