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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

来源:德州市档案馆      发布时间:2024-09-12

各县(市、区)档案馆、市直有关部门(单位):

根据《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现将我市组织开展2024年度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推荐工作通知如下。

1.拟申报奖励的科技成果应为完成立项、结项程序的非涉密科技项目成果,符合《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办法》(档发〔2018〕17号)第五条奖励范围的规定,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验收。

2.申报单位9月25日前通过“全国档案科技管理公共服务平台”(http://service1.saac.gov.cn)(以下简称平台)填写申报成果信息,确认无误后向推荐单位提交,逾期不能提交。

3.申报单位可于10月8日通过平台查看成果审核情况,未通过审核的成果可在修改完善后于10月12日前再次提交,通过审核的成果需下载打印推荐书并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至平台。

4.省档案局、省档案馆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荐申报成果。申报单位可于10月18日以后,通过平台查看推荐结果。

联系电话:武  伟,0531-51766658

        郑华鑫,0531-51766659

   

德州市档案馆    

2024年9月12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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