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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1年度山东省档案优秀科技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1-12-31

档案馆、市直部门单位

2021年度山东省档案优秀科技成果奖现在开始接受推荐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
请各单位认真审查2021年12月31日前验收的成果,择优上报。每项推荐成果须提供《山东省档案优秀科技成果奖推荐书》《山东省档案优秀科技成果奖推荐简表》及成果材料。成果材料包括科技项目立项证明、工作报告、研究报告、验收证明、查新报告、推广应用证明等。

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4份,《山东省档案优秀科技成果奖推荐书》须与成果材料合并装订成册,由单位于2022年2月15日前统一寄送至市档案馆信息技术科,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市档案馆信息技术科邮箱。

  电子邮箱:15615188600@163.com

  联系人:李浩  0534-2327169

  山东省档案优秀科技成果奖推荐简表.docx
  
山东省档案优秀科技成果奖推荐书.docx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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