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各县(市、区)档案馆,各有关单位、企业档案部门:
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,总结提炼“十四五”期间档案工作新经验、新思路、新措施,加强档案业务交流,市档案局、市档案馆拟评选一批档案工作创新案例,通过典型案例示范作用助力科学谋划“十五五”德州档案工作,推动我市档案事业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征集范围
近年来在本地区、本行业、本系统各项档案实际工作中,围绕服务中心大局,在资源建设、开发利用、档案服务等工作中的创新做法、先进管理经验、工作方法等,其中已获得市级及以上档案部门奖励、通报表扬的项目不再申报。
二、案例要求
1.案例标准。必须客观、真实,做法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典型性,影响较大,综合效益明显,对其他地区、单位具有借鉴意义和应用价值。不应有涉密和敏感信息。
2.案例内容。案例分档案征集、档案服务、编研开发三类。内容必须客观真实,申报材料包括实施背景、主要做法、成效及启示等,要紧扣主题、重点突出、简洁流畅。字数不超过3000字,档案征集案例成果不得少于30件,开发利用成果需提供原件,其他案例可配相关图片、表格或其他形式的多媒体文件作为补充,主要完成人不超过3人,个人申报不超过2项。
三、工作安排
1.案例报送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进行。申报单位、推荐单位分别按要求填写《德州市档案工作创新案例申报表》(见附件1)、《德州市档案工作创新案例汇总表》(见附件2)。
2.县级以下单位向各县市区档案馆申报,各县市区档案馆初选后汇总形成《德州市档案工作创新案例汇总表》报送市档案馆。市直各有关单位、企业档案部门直接向市档案馆申报。
3.报送纸质材料6份,视频类以光盘形式报送。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。
4.市档案局、市档案馆将组织专家对案例的质量、成效等进行评审。对获奖案例在德州档案信息网公布推广。
5.相关事宜,请咨询市档案馆宣传教育科。
联系人:崔珠坤 黄丹羽 联系电话:2327755
报送地址:德州市天衢新区长河大道239号德州市档案馆
附件: 1.德州市档案工作创新案例申报表
德州市档案局 德州市档案馆
2025年9月25日